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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93     * 贴子主题:即墨多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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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5/1/18 9:30:17
[b]案例一[/b]
  2025年1月3日0时许,潮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杨某在启翰苑小区东侧河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b]案例二[/b]
2025年1月6日21时许,环保产业园警务站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姜某在众合城小区6号楼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姜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b]案例三[/b]
  2024年12月26日0时许,通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李某在宝龙城市广场七星街某小吃店门口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b]案例四[/b]
2024年12月31日19时许,潮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董某在文峰路文峰塔北侧河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董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b][/b]
[b]即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b][b][/b]

[b]一、禁止燃放区域[/b]
    天山一路与墨水河交汇处(即墨城阳界)沿天山一路(向北)---淮涉河二路(向西)---青荣城际铁路线(向北)---营王路(向东)---墨城路(向北)---营上路(向东)---204国道(向北)---祥泉一路(向东)---云水一路(向北)---沿祥泉二路(向东直线延伸)---龙青高速(向南)---即墨城阳界形成的闭合区域。

    滨海公路与尼姑山路(在建)交汇处沿尼姑山路(向东)---凤凰山路(向南)---鳌山名苑北围墙(向东)---鳌山名苑东围墙(向南)---鳌山名苑南围墙(向西)---凤凰山路(向南)---问海路(向西)---滨海公路(向北)---滨海公路与尼姑山路(在建)交汇处形成的闭合区域。    以上区域以道路外边缘路沿石为基准,河流以中线为基准。

[b]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b]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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