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5/6/9 8:31:40
截至6月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一批17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8件,未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4家,立案处罚3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仅展示即墨部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凤凰村,村内很多养殖户将污水直排到河里或者沟里。
问题类型: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5月28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金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内很多养殖户”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凤凰村村西南、村西区域。凤凰村村西南600米处有一养殖小区,现有生猪养殖场户4家,其中,鑫钰源房某龙养殖场(现存栏生猪150头),为规模化养殖场,已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备案号:201737028200000251,2017年办理),2020年5月28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hb3702005000017047001Y,有效期至2025年5月27日),5月28日现场核查时,排污许可登记已过期;房某礼(现存栏生猪50头)、房某忠(现存栏生猪23头)、房某杰(现存栏生猪38头、羊40头)等3家养殖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村西现有养殖场户7家,目前李某养殖场、于某国养殖户和房某庆养殖户均已停养。晓良养鸡场(现存栏肉鸡4万羽)为规模化养殖场,已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备案号:202137028200000011,2021年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2370282MA3T77962MO01W,2021年办理);于某健(现存栏生猪20头)、于某成(现存栏生猪28头)、房某福(现存栏生猪7头)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8家现存养殖场户均按照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其中,鑫钰源房某龙养殖场、晓良养鸡场2家规模化养殖场均安装储粪棚和沉淀池,落实了《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鲁牧畜发〔2022〕7号)相关要求,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现场查阅台账齐全;6家规模以下养殖户均安装沉淀池,养殖粪污均抽运还田处理。核查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沉淀池均未满,没有发现直排管道通向水体。
3.凤凰村西南区域养殖小区附近的小水沟(位于养殖小区东北方向)有少量粪污污水,污水区域长约8米,宽约0.6米,深约0.2米,水沟内粪污污水主要是个别养殖户沉淀池内粪污清运不及时导致外溢。现场查看,附近没有河流,村西南养殖小区、村西养殖户区域均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经走访附近村民,均表示未发现养殖户随意倾倒养殖粪污。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办结目标:清理养殖粪污,加强养殖场户管理、日常巡查和技术指导。
处理和整改情况:即墨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金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粪污立即实施清理,已于2025年5月28日清理完毕。
2.督促鑫钰源房某龙养殖场立即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已于2025年5月31日完成办理。
3.继续加大对该区域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防范养殖粪污直排问题。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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